水煤浆浓度测定方法 MT/T792-1998 1、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煤浆浓度测定的仪器设备、测定步骤和结果表述。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用途的水煤浆。 2、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MT/T 791-1998 水煤浆采样方法 3、方法A-干燥箱干燥法(仲裁法) (1)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,于105~110℃下干燥至恒重,干燥后的试样质量占原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水煤浆浓度。 (2)仪器设备 干燥箱: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和鼓风机,并能保持温度105~110℃。 称量瓶:直径50mm,高30mm,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。 分析天平:感量0.0002g。 干燥器: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。 (3)测定步骤 a)取3.0±0.2g试样置于预先干燥并称量(精确至0.0002g)过的称量瓶中,迅速加盖,称量(精确至0.0002g),晃动摊平。 b)打开瓶盖,将称量瓶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~110℃的干燥箱中,在鼓风条件下干燥1h。 c)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,立即盖上盖,在空气中冷却约3min。然后放入干燥器中,冷却至室温(约20min),称量。 d)进行检查性干燥,每次30min,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的试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.001g或质量增加为止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。 (4)结果表述 水煤浆浓度按下式计算: C=Cd/C0×100 式中 C-水煤浆浓度,%; Cd-试样干燥后的质量,g; C0-试样质量,g。 水煤浆浓度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,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。 (5)精密度 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允许差值不得超过0.2%。 4、方法B-红外干燥法 (1)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置于红外水分测定仪内,试样中的水分在红外线的照射下迅速蒸发,干燥至恒重,干燥后的试样质量占原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水煤浆浓度。 (2)红外水分测定仪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红外水分测定仪都可使用: a)红外照射时间可调; b)试样放置区红外照射均匀; c)经试验证明测定结果与方法A的测定结果一致。 (3)测定步骤 按红外干燥水分测定仪说明书要求,进行准备和状态调节。 取3.0~5.0g试样置于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(或仪器自带的称量器皿)中,迅速加盖称量(精确至0.0002g),晃动摊平。 打开瓶盖,将称量瓶(或仪器自带的称量器皿)放入测定仪的规定区内。 关上门,按通电源,仪器按预先设定的程序工作,直到干燥到恒重为止。 打开门,取出称量瓶,盖上盖,放入干燥器中,冷却到室温,然后称量(精确至0.0002g)。如果仪器带有称量装置,则试样干燥后的质量由仪器直接称量。 (4)结果表述 按3.4计算水煤浆浓度和取值。 (5)精密度 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允许差值不得超过0.2%。 |